国家旅游局启动“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
发布时间:2012-04-26 15:33:25

    本报讯(记者龚立仁)记者日前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从4月底至7月中旬,国家旅游局在全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其间将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旅游娱乐和旅游餐饮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察。

    国家旅游局日前制定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方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据介绍,本次活动的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方案》提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将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地方检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旅游安全形势,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在本级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协调下组织实施。国家旅游局将配合交通、公安、建设、质检、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察。

    这次行动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娱乐场所、旅游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重要设施、设备;旅行社、旅游车船企业;旅游道路交通设施;其他旅游安全事故多发环节和地区。根据方案,将对上述领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督察: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治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具体的督察办法包括:全面听取受察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选取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等,要及时向被督察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同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督察结束后,要及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国家旅游局还对各地开展本次行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周密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依照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确定督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单位。督察工作要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务求督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联合督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要充分运用好联合执法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注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督察工作效能。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信息专报制度。要及时将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本级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国家旅游局。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在专项行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